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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一男子醉酒后不听劝阻非进水塘游泳!溺水

辽宁葫芦岛男子赵某和几个工友一起聚餐喝酒后,喝多了的赵某非要进一处水塘游泳,众人劝阻无效,而赵某则在下水不久后就溺水死亡。赵某的家属将一起喝酒的工友告上法院,索赔损失。2021年3月,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:赵某家属最终获赔2万元。

赵某是辽宁葫芦岛人,家住葫芦岛兴城。

2020年8月29日晚七点钟左右,租住在葫芦岛市龙港区渤海集团6号门附近方塘边房屋的郭某、周某夫妇,宴请工友佟某、赵某等四人聚餐。

其中几个工友吃过饭后,因单位有事,于晚八时三十分许赶回单位。三人离开后,郭某与佟某、赵某继续用餐、喝酒。晚上10点多,赵某已经喝了五六瓶啤酒,他一时兴起,非要到方塘里游泳,大家劝阻无效,郭某也随其下水,向相反的方向游去。

而下水不久,赵某就开始在水里挣扎,佟某与周某跑到方塘边想要救他,但没有救上来。周某向“119”热线报警,向“120”热线求助。消防员赶到后将赵某打捞出水,“120”医护人员紧急现场抢救,之后宣布赵某已无生命体征。

事发后,其他几名同饮者都向赵某的亲属进行了3000到3万元不等的适当赔偿,只有一起喝酒的佟某既未到家问候,也未赔偿。

之后赵某的亲属将佟某告上法院,他们声称,其他一起喝酒的人都已经适当陪唱,只有佟某违背达成的口头赔偿协议。赵某有两个孩子,小儿子才10岁。佟某未尽到善意提醒和劝阻义务,当发现受害人已经醉酒且下方塘游泳时更没有进行劝阻,也没有及时发现,延误抢救的最佳时机,具有一定的过错。他们起诉佟某索赔101万余元。

而佟某则辩解称,自己劝阻赵某下水了,而且是请客的人先下水。自己不应该赔偿。

葫芦岛法院审理此案认为,佟某具有一定责任。近日判决其赔偿家属2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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